书中警示

不良家教诱发孩子违法犯罪

  • 发布时间: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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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网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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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四多一低”(罪名多、件数多、人员多、团伙作案多、低龄化)特点,我国少年犯罪率2%左右,尤其是性、暴力和流氓犯罪的数量和比例都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良家教极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那么,不良家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     娇惯宠溺式

    我国溺爱型教育方式占51。7%,可见最常用失败教育是溺爱教育,娇惯家庭出来的孩子大多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淡薄,不会主动关心、照顾和宽容别人,自私、任信、易受伤害;有的消费心理畸形,一旦家庭不能满足其消费欲望时,便会偷窃、抢劫。。。。。。铤而走险导违犯罪。

二、     重智不重德式

    在知识经济、信息化时代、社会对人的知识、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相当多数的家长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孩身上,家长包揽了孩子应做的一切家务,甚至于洗袜子、叠被子等最基本的家务事也父母代劳。这种忽视劳动教育、人格培养的功利性做法,使孩子缺乏生活体验,高分低能,生活自理能力差,甚至存在心理缺陷,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     放任自流式

    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生活压力的加大,新鲜事务层出不穷,许多父母或忙于社交,忙于玩乐而无暇顾及子女。这些家长认为孩子不会出事,长大了自然守法,弱化了家教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功能

四、     斥责打骂式

    有的家长封建思想严重,以打代教、以骂代管,歧视虐待孩子,使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伤害,产生畏惧、不安、恐慌,无所适从感,行动没有主见,性格孤僻,行为反常,产生心理顽疾,遇事采用暴力。

五、     自身不正式

    少数家长拜金主义、个人享乐主义、极端利已主义的影响下,道德滑坡,个别家长甚至袒护怂恿孩子违法犯罪,父母的不检点言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导致子女堕落。

家庭对青少年不良交往的预防和干预主要有:

1.          更新教育观念

    每位家长要教育子女,首先要摒弃教育的浮躁心理、急功近利等短视行为,树立与时俱进的教子观念,破除只有上大学才能成才的旧意识,树立行行出状元的新意识为社会培养人才。

2.          倡导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只有不断遵循和探索教育的规律,讲究爱的内容和艺术,提高教育的科学性、艺术性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家长应针对子女的生理、心理,采取身教、言教、境教相互贯通等方式进行。使孩子从家庭实践中提高认识,并化为自觉行动。

3.          父母要以身立教

    俗话说,孩子是家庭的一面镜子。父母的言谈举止无不在子女思想深处打下烙印,家长良好的素质形象本身就是对孩子的一种无声的要求和鞭策,而家长在言教、身教等方面表现出的种种矛盾会搅乱孩子稚嫩的心智。首先家长应经常“充电”,向书本学习、向社会学习,在孩子前面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其次家长要以德修身,严于律已,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用自身的人格力量感染和影响子女。三是要以德治家,以德育人,言传和身教相结合,相统一,既晓之以理、以法,又以身作则,营造良好的家风。

    总之,家长应强化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让孩子真正远离不良行为,远离犯罪。

——摘自《家庭与家教》  2006年第11期  期刊外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