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早期教育:视障儿童人生发展的重要起点

  • 发布时间: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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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网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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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儿童早期教育是指为0-6岁视障JL童提供的教育服务。像任何健全儿童一样,早期教育对视障儿童的一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早期经验的多寡对他们日后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这已是毫无争议的事实。研究表明,虽然早期教育不能消除)L童的残疾,但却可以使他们的残疾状况得到改善,残疾程度得到减轻,使他们潜能得到发展,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
    国内外研究一致表明,视障儿童如能得到适宜的早期教育,可以增进身体素质、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社会行为能力以及自理技巧的发展;可以避免由于缺乏早期经验而导致的智力发展迟缓或一些不当行为的产生;减少社会性的依赖及机构的收容;减少特殊教育的成本。视障儿童早期教育是建立在对儿童视觉障碍的早期发现和早期诊断上的。由于婴幼儿视觉能力是不断发展的,想要确切鉴定他们的视力也是比较困难的。通常对2岁以下的儿童仅做盲与非盲的判定,如眼部外观及反应正常,能追随测试的目标,则属非盲;如眼睛不能追随目标,或同时有眼部外观及反应异常,则定为盲。在幼儿阶段,也仅粗略地将他们分为全失明及低视能两类。全失明是指没有视觉功能,对光线没有感觉;低视能则根据婴幼儿视野或好眼最佳视力的情况分为:严重低视能、中度低视能和轻度低视能。
    通常,欧美等发达国家视障儿童早期教育分为两个阶段,一是0-3岁的教育,主要是以家庭为主的干预模式。二是3-6岁阶段的教育,主要是接受免费的正规的学校教育。
    0-3岁视障儿童的教育,主要由接受过培训的家长负责对视障儿童进行训练。视障教育专家则定期上门针对父母和视障儿童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咨询和指导,包括帮助父母建立社会交往的网络,介绍与其他视障儿童的父母认识,教授父母有关视障儿童早期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并给予示范性训练,提供指导手册,解释国家关于视障儿童权利保障方面的法律条款,提供医院、学校等其他资源信息,协助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或中心聚会,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指导。
    3-6岁视障儿童的教育,传统上是以开办特殊幼儿园或特殊班为主要形式,目前我国北京盲校、上海盲校、广州盲校、浙江盲校、成都盲聋哑学校、南京盲校、泉州盲校、重庆盲校等在美国柏金斯盲校(PERKINS SCHOOL FOR THEBLIND)的技术支持下都开设有视障幼儿班。
    视障幼儿就近进人园,与同龄的正常幼儿一起学习、游戏,一起接受教育,已成为国际特殊教育的主流形式。这种安置形式投资少、见效快,促进正常幼儿与视障幼儿的相互了解,深受视障幼儿家长欢迎。但尽管这种安置方式立意良好,意义重大,实践操作起来还是困难重重。我国目前视障幼儿在正常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屈指可数。
    视障幼儿的教育课程包括一般课程和扩充课程两类。
    一般课程,包括前学业课程(PRE-ACADEMICS),如前盲文、概念发展等等、社会交往、动作(粗大运动、精细运动)、艺术等。社会交往对视障幼儿非常重要,对正常幼儿来说,许多社会交往技能是在生活和学习中通过模仿无意学会的,而视障幼儿是无法像正常幼儿那样自然获得这些技能,他们必须接受系统的教育干预才能获得。
    扩充课程则包括补偿技能(听觉、触觉和剩余视觉训练和使用)、定向与行走、自我照顾、语言与交流等领域。自我照顾技能的发展是关系到视障幼儿能否顺利步人小学的重要方面,是视障幼儿的教育活动中最需要给予重视而往往又最容易被忽视的领域。
    视障儿童早期教育的课程设置必须立足于促进视障幼儿的全面发展,必须是有机整合在一起的。游戏对视障幼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游戏进行的学习是最有效的。

——衡阳市少儿馆闵巧摘自《现代特殊教育》2006.1第5页